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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駱以軍Vs.香港 董啟章 同為一九六七年出生的小說家 寄語彼此 珍稀、柔慈、魔幻又脆危的創作幽光 ──直闖小說家的練功房! 穿越繁華瑰麗的浩瀚盛世,划觸荒涼殘酷的時代廢墟 26篇直抵文學心魂的深度筆談: 夢、寰宇與現世的多重窺視 駱以軍: 這個行業,或是自己置放在「小說」這國際機場航廈裡、可憐角落的外幣兌換小櫃檯,問題是,交到那無數雙伸向我們的手的「自己的貨幣」,就是一次一次「陌生時刻的我」啊。 董啟章: 我不敢照鏡,恐怕那過於清晰的倒映反射的是一副沒有面目的臉容,或如詩人佩索亞所自許的作者理想形態── 一座讓人物來來往往的空舞台。
駱以軍(代稱:肥、胖) 一九六七年生於台北。文化大學中文系文藝創作組、國立藝術學院戲劇研究所畢業,專職作家。以作品《西夏旅館》榮獲第三屆紅樓夢獎世界華文長篇小說首獎、台灣文學獎長篇小說金典獎等。近期作品《小兒子》、《女兒》、《願我們的歡樂長留》等。 董啟章(代稱:瘦) 一九六七年生於香港。香港大學比較文學系碩士,現專事寫作及兼職教學。以作品《天工開物‧栩栩如真》榮獲首屆紅樓夢評審團獎、施耐庵文學獎,並曾獲香港藝術發展獎○八年度最佳藝術家(文學)獎。近期作品《美德》、《心》等。
TABLE OF CONTENT
陪孩子上學途中 小說中的女神 談夢 那一刻我對自己感到陌生 一直很想寫但注定寫不出來的書 生活中真的曾遭遇的「薛丁格的貓」 談談「火車」 如果幹下那種事的是自己的孩子 小說作為入魔之境 關於原諒這件事 坐在某個角落,無人知曉,觀察著人的那些祕密時光 南泉斬貓 人渣之必要 體育時期 關於時光旅行 更衣室 咖啡屋 病 續病 星座 生肖 回憶我的婚禮 回憶我孩子出生的那一天 自己的第一本書 自己的第一本書(續) 自己的最後一本書
CONTENT PREVIEW OF THE BOOK
關於原諒這件事 廣義來說,一切罪惡首先冒犯的就是神,所以神亦是那位終極的寬恕者。 /董啟章 肥: 小時候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常常覺得自己罪孽深重,幾乎隔天就去辦告解。那大概是初中的時光吧,成長期的腦袋中滿是胡思亂想,然後就惱恨自己,覺得自己很壞,很汙穢,必須第一時間洗滌乾淨。情形有點類似精神上的潔癖。但愈是潔癖,腦袋就愈是藏汙納垢,生出種種惡之花朵。唯一的解脫方法,就是尋找寬恕。但因為全部罪孽都在腦子裡發生,根本就沒有冒犯任何人,於是也沒有可以向其尋求原諒的對象。而廣義來說,一切罪惡首先冒犯的就是神,所以神亦是那位終極的寬恕者。於是我總提早出門,在徒步上學的途中,跑進教堂去告解,就像人每晚都得洗澡一樣。告解亭中間那張藤網形同虛設,隔壁那位老神父面對這位「常客」(或「慣犯」),不失慈愛但也有點公式化地訓誡幾句,便批出諸如念三遍《天主經》或《聖母經》之類的輕鬆的贖罪功課。從教堂出來,我猶如一個全新的人一樣,迎向全新的一天,並且注定在晚間來臨的時候,再次陷入罪惡的泥淖中,苦苦等待著另一次告解的機會。 《天主經》是這樣教導我們的:「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我總覺得這兩個句子的次序倒轉了:不是我們應該去寬恕別人,「如同」神寬恕我們一樣嗎?祈求神的原諒是容易的,因為神是那麼的寬容和強大,無論如何邪惡的人也無法傷到祂的一根毛髮,只要是真心悔改就可以。這說明了一個事實:只有精神上非常強大者才能原諒。如果我們冒犯或傷害的是跟我們一樣的凡夫,對方不願或不能原諒,是一點也不稀奇的。我並不特別做到原諒他人,我最多做到忘記別人的過錯。的確,隨著時間的過去,遺忘比原諒發揮更大的作用。又或者,遺忘也是一種形式的原諒,因為能夠放下就代表已經沒有仇恨,代表已經原諒。但是,對犯錯的人來說,如果得不到對方直接的原諒,罪惡感和悔疚感將會如影隨形般永不滅去。另一方面,如果冒犯者完全沒有悔意,受害一方的原諒也會變得一廂情願,完全沒有意義。 所以,原諒這回事,必須是雙方共同達成的。 阿倫特(另譯為漢娜‧鄂蘭)關於原諒的觀點很有意思。她並不是從宗教的愛出發,也不是從道德的善出發,去理解原諒這件事。她是從政治的角度,即是人的公共關係的角度,去看原諒。她認為原諒與人類行動的本質密不可分。行動的兩大特性是「不可預測性」和「不可逆轉性」,即是人一旦採取行動,無論目標是如何清晰、準備是如何充分,也必然陷入偶然性的局面,而且一個行動會自動引發無數的一連串的行動。在「時間」這個因素之下,我們既沒法對將來有任何把握,也不能推翻已經發生的過去。於是我們便被困於不確定性(未來)和確定性(過去)之間,踟躕不前,無法動彈。要面對行動的不可預測性,阿倫特提出了「承諾」(promise),而對於不可逆轉性,她則提出「原諒」(forgiveness)。只有原諒才能解開人與人之間因為傷害和冒犯而產生的仇恨死結,斬斷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釋除那不能推翻和逆轉的時間魔咒。不過,阿倫特也承認,極端的惡是無法原諒的,例如納粹大屠殺,因為這種罪行已經完全超出了人類道德的範疇。原諒是在人類道德關係之下才能發生效用的。 我有點奇怪佛教好像不怎麼談寬恕。作惡的人自有因果報應,當中的受害者似乎沒有很重要的角色。善業和證悟也只是自己修行的成果,不依賴任何他者的寬恕和釋放。佛前生作為忍辱仙人,被充滿瞋恨的哥利王肢解,以大神通還原身體後,哥利王即拜服於仙人之下,當中也沒有涉及悔過和原諒的過程。這跟耶穌在十字架上祈求天父寬恕羞辱他的人何其不同。佛教也沒有告解的儀式,所謂報應雖然和贖罪相似,但一則不是由於虧欠別人,二則不是為了求取寬恕,而完全是業力和功德的收支平衡。 所以,佛教是自救,基督教是他救。如果沒有那個寬恕一切的大神,那就唯有自己變大。摩訶薩埵,大菩薩,大覺有情,大心。心大到一個程度,也許就無有傷害和受傷,也沒有原諒和不原諒的分別了。 瘦 也許最悲哀的是,從沒有所謂原諒,而皆只是遺忘,如尼采所說的永劫回歸,「原諒」在這樣的時光流失意識裡灰飛煙滅。/駱以軍 瘦: 原諒這事牽涉到兩種不同的傷害感,一是加法,一是減法。 加法:被強加上「本來我的生命無須要的」——強暴、霸凌、肉體及精神上的暴力、冤獄、造謠毀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