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 Info
Description
Description
PRODUCT INFORMATION
血族对圣弗拉米尔学院发动的袭击让学院损失惨重。更糟糕的是,迪米特里变成了血族。露丝和迪米特里曾有誓言:宁死不做血族。为了给恋人以真正的解脱,露丝离开她最好的朋友莉萨——那个她将誓死保护的人,独自踏上前往迪米特里家乡的旅程。 露丝不远千里寻找迪米特里的踪迹,希望结束爱人的生命,以兑现两人的誓言。结果却被迪米特里囚禁,差一点成为新的血族。 被迪米特里囚禁后,露丝见机行事,实施刺杀,她用银棒插入迪米特里的胸口,眼看着他带着银棒坠入深渊…… 迪米特里并没有被杀死,但露丝发现了一个秘密:血族是可以被拯救的。她能救回迪米特里吗?如果不能,她能摆脱迪米特里的追杀吗?
蕾切尔·米德 《纽约时报》和《今日美国》的畅销书作家。密西根大学文学、宗教比较文学硕士,华盛顿大学教育学博士。蕾切尔•米德在成为作家之前,曾考虑当教育学家,但最后决定写作并坚信她所受的教育都是为了当作家所准备的。她对神话和民间传说有着特殊的热情,对一切古灵精怪、幽默诙谐的事物抱有执着的兴趣。 在《吸血鬼学院》这一系列中,蕾切尔·米德巧妙地将奇幻故事与当代背景相融合,孕育了一部别具一格的校园玄幻故事。此系列一经出版立即荣登美国图书馆协会的书榜,广受各界读者好评。 蕾切尔•米德还著有“乔治娜•金凯德系列”、“黑暗天鹅系列”、《永恒情人》《吻从地狱》等悬疑惊悚小说。
RECOMMENDED BY
如果你喜欢《暮光之城》,你也会喜欢这个系列。这是一个拥有着不可预知的结局的迷人神秘故事,绝对值得一读。 ——《浪漫时代书评》杂志专业作家 盖尔 媒体推荐 米德融入了关于罗马尼亚民俗和正统的天主教圣徒的文化,她用它编织了一个独特而有魅力的吸血鬼小说。随着十几岁青少年年龄的增长,他们开始遇到各种成长中的问题,于是人们想要脱离斯蒂芬妮·梅尔的《暮光之城》,他们觉得《暮光之城》看上去像一本儿童读物,因此《写血鬼学院》这颗小小的钻石在未来一段时间,定会受到读者的热烈追捧。 ——美国《青年之声》杂志(VOYA) 与斯蒂芬妮·梅尔的《暮光之城》一样,这是一部迷人和可信的小说,但较之更为大胆一些。 ——美国 《学校图书馆期刊》 米德首部写给年轻人的引人入胜的小说,融合了错综复杂的玄幻情节和当代背景,渗透青少年的喜好和多种人物角色特点,让人爱不释手。 ——美国图书馆协会《书单》杂志
PREFACE/READING GUIDANCE
序幕 九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的作业是对一首诗发表一篇评论。那首诗里有这么一句:“如果你未曾睁开双眼,怎知你是在梦里还是在梦外。”当时我没觉得这句诗有什么出色的地方,九年级的女生还没无聊到要去研究诗歌,更何况班上还有我暗恋许久却仍不敢表白的男孩,所以也就更没心思写什么“梦里梦外”的诗词赏析文章了。然而,三年后,我突然明白了这句诗的含义。 最近一段时间,我的生活就像在做梦。好几次,我觉得我醒了,可后来才发现“我醒后”发生的事情并没有在真正的世界里出现。梦境里,女生都是公主。可现在是白天,这梦境,哦,不——噩梦,本该结束了。王子和公主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不是吗? 然而和现实裹杂在一起的梦里,并没有那么多美好的故事。至于我的王子,说起来话可就长了。我的王子不是贵族,不是童话人物,不是皇室成员,而是一个吸血鬼,准确地说,是一个血族。在我的世界里,有两种秘密地生活在人类中间的吸血鬼:莫里族是有生命的正义的吸血鬼,他们拥有法术却不作恶,即使在需要吸血的时候也坚决不杀生;血族则是没有生命的,他们内心阴暗,手法残忍,嗜好杀戮。所有的莫里族都是一代一代繁衍下来的,而血族则是用邪恶的手法制造出来的。 而迪米特里——我的爱人,正是一个被制造出来的血族。这不是他的本意,但这是他的命运——他在一场营救战役中被命运的巨轮碾过,从此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而我则在战场上目睹了这一切。血族从我上学的那所学校里劫持莫里族和拜尔族,幸存的人决定去营救同学和朋友。拜尔族是人类和莫里族的结合体,他们天生就有人类的力量和坚韧,同时又有吸血鬼的灵活和敏感。正因如此,拜尔族通常会被训练成为护卫,而最优秀的护卫是为莫里族服务的。拜尔族的迪米特里也曾经跟我一样。 他被改变后,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的确是死了。变成血族的莫里族或拜尔族会丧失全部的情感,他们就像机器和木头,毫无知觉和思维可言。不管他们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一旦血族的身份得到确立,他们就都是一样的魔鬼了。他们邪恶残忍,无一例外。曾经的家人和朋友宁愿想象他们已经死掉了,也不愿意接受他们在暗夜出动、杀戮毁灭的事实。可我忘不掉迪米特里,我也无法接受他已死的事实。我爱他,爱到经常分不出彼此,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无法让他从我的心里走掉,虽然他现在已经是一个魔鬼,但他还是在的,他还活着。我忘不了我们俩之间的那段对话,我们都认为,就算死掉,也比活着当血族要好。 我因他变种而悲伤,可这不是全部。悲伤没有力量,而我需要力量完成他的志愿——就算死掉,也比活着当血族要好。如今他已经完全背弃了这句誓言。我必须找到他,我必须结束他作为血族的生命,我必须将他从黑暗灵魂的桎梏中拯救出来。我知道,这也是迪米特里,那个真正的迪米特里希望我做的事情。然而杀掉血族并非易事。他们的奔跑速度超快,身体强壮,而且毫无同情心。我杀过一个血族,他刚刚十八岁。我知道要想杀死迪米特里比这要难得多——无论是从能力上还是从情感上。 事实上,当我决定要杀死迪米特里的那一瞬间,情感的潮水就几乎把我淹没了。我还在上学,还有好几个月我才能毕业而成为一名真正的护卫。对抗迪米特里意味着我的人生要发生巨大的转变,或者终结。谁也无法保证在我俩的交锋中我一定是赢家,也许我会命丧他的手上。圣弗拉米尔学院是一座远离城市的学校,这里也是莫里族和拜尔族的庇护之所。然而,我多受到一天的庇护就意味着迪米特里多过一天他根本不想过的生活。我爱他,我不能忍受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此浪费生命。我等不到毕业了,我必须走出去,走到人群中去,离开我一生中几乎从没离开过的熟悉环境,去陌生的世界里保护我的爱人。 离开还意味着放弃另一件事,说得准确点是另一个人——我最好的朋友,莉萨,一位公主。莉萨也是莫里族,而且是最后一批皇室莫里族贵族。我毕业后,理应成为莉萨的护卫,可当我决定去寻找迪米特里的时候,对莉萨的承诺便无法兑现了。我没的选择,只能丢下她。 除了友情,莉萨和我有着一种不为人知的心灵感应。每一个莫里族都擅长运用和召唤四种元素中的一种,它们是地、水、火、风。一直以来我们都认为吸血鬼的力量只能从这四种元素中衍生,直到最近,我们才发现还有第五种元素的存在——灵。 而“灵”就是莉萨最擅长的元素,这世界上能运用灵的吸血鬼太少了,我们几乎对这种元素一无所知。大多数情况下,灵似乎还是跟身体力量相关的。莉萨拥有巨大的强制力,她可以把她的意志强加于几乎任何人的身上。她还擅长疗愈,这也是我们俩之间关系的微妙之处。理论上来说,我死于一场车祸,同时,这场车祸也夺走了莉萨家人的性命。是莉萨把我从死亡的世界带回来,她对此并不知情,但是从此之后我俩的灵魂就相通了,我总是能意识到她的存在和想法。我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当她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也有感觉。最近,我俩还发现我能看见未离开阳世的鬼魂。我吓坏了,我并不想看见这些,每次他们出现的时候我都使劲地闭上眼睛。这种现象在我们的世界被称为魅影附身。 魅影附身让我成为保护莉萨的最佳人选,因为不论什么时候,只要她有危险,我就知道。我曾经对莉萨发誓,我会生生世世保护她。可是迪米特里出现了,他高大、英俊、强壮,一下子俘获了我的心。如今我则陷入了两难的选择:是忠诚于朋友、恩人、职责,继续保护莉萨,还是忠诚于爱情,去拯救迪米特里?任何一个选择都足够让我心碎。与莉萨分离叫我肝肠寸断,从幼儿园起,我们就是最最亲密的朋友,亲胜姐妹。如果我离开,她会受不了,因为她从未想过我会丢下她。与迪米特里相爱本就是个秘密,除了我和他,谁也不知道,包括莉萨。迪米特里是我的老师,比我年长七岁,他本来也是莉萨的护卫之一。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俩平时都极力克制自己,不让情感影响职责,我深知保护莉萨的安全才是我俩最重要的事情。更何况在学院里,师生恋情本就是被禁止的。 尽管我也同意与迪米特里在平时保持距离,但这不代表我喜欢这么做。我内心积聚了一堆说不出口的怨愤,对莉萨的怨愤。也许,我本应跟她好好谈谈,跟她说说一生下来就被固定了未来是多么糟糕的感受,毫无自我意志是多么大的痛苦。这不公平,莉萨可以自由生活,也能选择去爱谁和不去爱谁。而我却要一直牺牲自己的幸福以保证她的安全。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些话一定会伤害她,让她难过并不会让我舒服,更何况她特别容易受伤。使用灵元素非常耗神,其中一个副作用就是会导致使用者精神失常。因此我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感情直至它们最终爆发——我永远地离开了学院,离开了莉萨。 曼森是一个被血族杀害的朋友,我能看见他的鬼魂。他告诉我迪米特里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西伯利亚。曼森的灵魂在那之后终于得到安宁,不久之后就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没告诉我迪米特里到底去了西伯利亚什么地方,我什么线索都找不到,不得不漫无目的地踏上征程。我即将进入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我不懂那里的语言,也不是那里的同类。此去一路凶险,而我仅为兑现自己的承诺。 独自出发几个星期后,我总算到了圣彼得堡。我仍在寻找,在挣扎前进,可我的信心却越发坚决。不得不承认,与此同时,我内心的恐惧也在不断高涨。 如果我真的要把这个疯狂的计划进行到底,如果我真的能够杀死我所爱的这个男人,那将意味着迪米特里会真正离开这个世界。老实说,我不确定自己还能否在那样的世界里活下去。 这一切看起来似乎都不是真的。谁知道呢,或许都是假的。或许这些事实际上发生在其他人身上。或许这只是我自己的想象。或许我很快就会醒来,发现莉萨和迪米特里一切正常。我们三个还是在一起,他在旁边微笑着,抱着我,告诉我一切都会变好。或许所有的这些不过是一场梦。 可我知道,这些“或许”永远都不会发生。
CONTENT PREVIEW OF THE BOOK
“露丝!” 风中传来的这个声音让我一下子僵住了。不,这不可能。 迪米特里。他没死! “露丝,我知道你在这儿,”他叫道,“我能闻到你的味道。” 我感觉他在说谎。他离我肯定没那么近,否则的话我肯定早就该有恶心的反应了。周围这么多花朵散发出的香味会干扰他的嗅觉,就算我现在满身大汗,他也未必能靠嗅觉来找到我。他只不过在用计谋,想让我自己因为绝望而放弃。问题是,我既没那么愚蠢,也没那么软弱。 我坚定信心,没理会他的叫喊,继续往下一片灌木丛挺进。出口肯定就在附近,我能找到。好吧,上帝,我想着。如果你现在能保佑我找到出口,我发誓以后一定按时去教堂。你老人家今天晚上已经帮了我不少了,我的意思是,你看,我被关在两扇门之间,本来是绝对没机会逃脱的,可现在我还是跑了出来,如果不是你的功劳,那就是活见鬼了。那你就再行行好,让我逃脱这个牢笼吧,我会……我会……我他妈的现在也不知道。我会让艾德里安捐钱给穷人。我会去受洗。我进修道院。哦,不,不,我不能进修道院,最后一条不算。 迪米特里还在搜索着我的身影。“我不会伤害你的,宝贝儿,只要你现在自己走出来。一切就当没发生过。我欠你一个人情呢。你帮我解决了嘉利娜,现在这儿我说了算。我们把除掉嘉利娜的进度表提前了,但这不是什么坏事啊。当然,纳森和他那伙家伙都死翘翘了,这的确伤了我们组织的元气,我需要更多的人手。不过这都不重要,只是时间问题而已,都会解决的。” 难以置信。他的确都办到了。我之前就说过,而且我没开玩笑,不管是死是活,我生命中的那个挚爱都是个厉害角色。按理说,他一个人怎么能打得过三个功夫那么高的血族?可是他就偏偏做到了。我虽然也曾经见过他实现奇迹,但还是对今晚的事无比惊讶。这也再次证明了迪米特里的确能力超常,这种能力跟他的血族身份压根儿没关系。 我面前的小路分成了两岔,我随意地选了右边的岔路走。前面很黑,根本看不见它通向哪儿。不过我还是叹了口气,不管它通向哪儿,都一定是外面的世界。成功越狱!迪米特里的声音越来越近,我知道他可以在黑暗里迅速地移动,这些阡陌对他来说熟门熟路,所以我必须赶紧加快脚步。 “我不会因为你刚才的行为生气,真的。如果我是你,我也会这么做的。所以,我们就更应该在一起,我们俩人的力量联合起来,就可以所向无敌了。” 我又转了一个弯,却进入了一条死胡同,堵住去路的墙上爬满了月光花。我暗暗地骂了自己一顿,准备顺着来路退回去。 “不要以为你已经安全了。如果我找到你,我可能不得不杀死你。我不想,可我现在明白了,你我想同时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是唯一的方法了。回来吧,我唤醒你,我们在一起,接管嘉利娜的这个王国。我们会非常成功的。” 我几乎笑出声来。 突然,我的胃绞动了一下。哦,不!他马上就要抓住我了。他发现了吗?我不知道怎么凭恶心的程度来测试对方的远近,不过这都无关紧要了,他离我十米远或五十米远都是一样的。问题是,他已经离我太近了,近到马上就能看见我了。他要离我多近才能闻到我身上的味道?才能听到我走在草地上的脚步声?每过一秒,他就离我近一米。一旦他找到我,我就完了。我的心开始狂跳,我不敢张嘴,害怕心脏真的会蹦出来。肾上腺素让我的脚踝变得麻木,我的脚步更慢了。 又是一个死胡同!我马上就要发疯了。不停地告诉自己要冷静要冷静。突然间,强烈的反胃感觉几乎让我吐了出来。 “就算你出去,你能去哪儿?”他叫道,“我们在一片虚无之中。”他的话语就像毒药,深入我的皮肤、我的血液、我的脑海。如果我真的去听他说什么,那我的确会恐慌,我会放弃,会认输,会主动现身。让他抓住我,喝光我的血,把我变成一个血族。我的生命会就此完结。 我左边的一条岔道通向另一面爬满绿色植物的山墙,我迅速地跨过它,朝山墙的那一边望去——一片田地。 他脸上露出令人作呕的扭曲笑容。“不,你的感应能力很有用……不妙的是,你被唤醒之后,它们就再也不存在了。”原来,这就是他的计划。不管我多么地厌恶他、反抗他,他都知道我是有用的。所以,情已逝,但他还是愿意“拥有”我。 “你不会唤醒我的。”我说。 “露丝,你跑不掉的……” “我没想跑。” 我爬到大桥栏杆的外面,整个身体横跨在栏杆上,外面的那条腿荡在空中。我知道我要做什么,他也知道,所以他呆住了。 “你要干吗?你!” “我跟你说过,我宁可死也不愿意成为血族。我不会像你或是任何被变成血族的那些人一样失掉灵魂,我不愿意那样。迪米特里,曾经,你也不愿意那样。”微风吹过我的脸颊,一阵冰凉。泪水滚落,更添凄凉。 我晃着那条在栏杆外的腿,看着桥下奔腾而过的河水。想创造什么奇迹?这不是好莱坞电影。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去只有两个可能:第一,我掉进水里,直接被水里的石头撞死;第二,我没有撞到石头,但是也压根儿没力气游到岸边,然后被淹死。我盯着黑色的河水,就好像在阅读自己的死亡判决书。我想起有一次,我和迪米特里在一辆SUV车的后座,讨论着死亡这个黑色的主题。 那是第一次我们彼此离得那么近,身体接触的感觉原来那么温暖、那么美好。他闻起来真迷人,那并不是什么香水的味道,也不是所谓的男子汉味道,而是生命的气息。是一个健康的活人散发出的味道。而我身上的这种味道马上就要离我而去了。迪米特里当时放松微笑的面容现在在我脑海里依然清晰。我们聊着存在的意义、自由的意义、对自己灵魂负责的意义。存活的躯体配上死亡的灵魂,在我们俩看来就是地狱。我们都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完全的死亡才是真正的解脱、最好的选择。 看着眼前的迪米特里,我不得不承认,死亡的确如此。 “露丝,别。”他的声音里流露出的恐惧和惊慌是发自真心的,我能听得出来。只要我动一动,我就消失了,他想要的也就不存在了。没有血族,没有唤醒。如果我要变成血族,他必须喝光我的血。我死后,他再把他身体里的血给我。如果我跳下去,那么虽然我也会死,但不是因为被吸血而死。等他找到我,我早就死透了。他没有机会了。 “求你了。”他哀求道。他的哀求让我更加难受,只有曾经的迪米特里才会如此哀求,可面前的这个家伙只是个皮囊。我的迪米特里跟这个怪物绝不一样。他会爱我、照顾我,真正地重视我、保护我。他不是因为我“有用”而爱我,也不是因为缺少同盟而需要我。而眼前的这个家伙,他什么都不爱,谁都不在乎,在他眼里只有猎人和猎物。他小心翼翼地上前两步,然后又定住。“我们需要在一起。” “为什么?”我轻柔地问道。徐风几乎带走了我的话,可他还是听见了。 “因为我想要你。” 我露出一个悲伤的微笑,不知道在死亡之地,我们还会不会相见,他的永生真的是永远存在吗?“回答错误。”我告诉他。 与此同时,我松开了握住栏杆的双手。 然而,正当我开始下坠的时候,迪米特里以血族特有的难以置信的速度蹿到我身边。他猛地伸出手,抓住了我的一条胳膊,把我生生地从栏杆外拽了出来。嗯,准确地说,只能是我的一半,因为另一半的我还晃在栏杆外面,悬空着。 “别再跟我斗气了。”他说道,他拼命地拉着我的那条胳膊。 他为了把我完全拉上来,已经顾不得自己的半个身子也完全悬在栏杆之外了。这个位置很危险,就连我都看得出来。 “放开我!”我边挣扎边喊道。 但是他的力气太大了,我感觉自己就像被人拔萝卜一样拔了起来。我根本掉不下去,所有的力道都是向上的。 然后,这件事就发生了。我刚才松手的时候,的确是一心想死,没存什么希望。没别的选择了,这就是我的命运,唯有接受它。但是,我不是普通的人类,我不是平民白丁。我是受过训练的护卫,自然能猜到迪米特里会拼了全力利用速度的优势挽救我。他是那么快、那么敏捷。所以,此时此刻,我仍然悬空的那只手里,握着我的银棒。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我爱你,永远爱你。” 然后我挥动握着银棒的那只手,迅速地把它插进了迪米特里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