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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獲2011年加拿大總督文學獎 加拿大羅傑斯作家基金會小說獎 入圍曼布克獎、加拿大吉勒文學獎決選 亞馬遜網路書店編輯年度十大文學選書之一 幽默精采,叫好又叫座! 已售出30國語言 電影盛大籌拍中 一趟從奧勒岡,穿越大西部,前往南加州的絕命追殺令 沿途重重危機,遭遇各色人等……殺人的意義,為金錢,還是為兄弟? 渥爾姆,你死定了! 他為什麼必須死? 有錢能使鬼推磨! 江湖上聞風喪膽的殺手希斯特兄弟,接下准將的必殺令 「你們要殺的人就是赫曼.渥爾姆!」 這個人小命不保了,但是,渥爾姆到底是誰? 顛覆硬派西部經典文學 不正經描述手足俠義的年度風雲小說 荒誕滑稽、既暴力又傷感;金沙碧血,小說魅力無法擋! 「赫曼.渥爾姆死期到了!」別名「准將」的老大哥決定買兇殺人,交辦殺人如麻的雙槍殺手希斯特兄弟取他小命。從奧勒岡一路追殺到沙加緬度,漫漫長路惹得弟弟伊萊希斯特莫名惆悵,不禁自問「為何渥爾姆必須死?」 不像哥哥查理嗜殺成性又貪杯,儼然性情中人的伊萊,質疑自己的維生之道,也質疑他效忠的對象。伊萊自覺與查理拆夥、分道揚鑣的時候到了。就在狹路相逢時,渥爾姆聲稱他握有舉世無雙的淘金祕方。黃沙碧血的淘金場上,在准將與渥爾姆之間,向來心直手快的希斯特兄弟,上演一場逆轉命運的終極對決…… 作者派崔克‧德威特以《淘金殺手》一書向經典拓荒文學致意,卻顛覆地透過弟弟伊萊主述,以惆悵省思卻反而不正經的語調書寫,在滿腹委屈的殺手眼前,不只是英雄鏢客,還有窩囊廢,有騙徒,更不乏三教九流的痞子。藉由一對血脈相連、出生入死、手足情深的殺手兄弟,一段腥風血雨、物慾橫流的旅程,令人時而辛酸,時而會心一笑。 本書風格突破,入圍曼布克獎決選外,並榮獲加拿大最高榮譽總督文學獎肯定。出版後大受讀者歡迎,至今已售出30國語言版權。
派崔克‧德威特(Paick deWitt): 著有佳評如潮的小說《洗禮》(Ablutions: Notes for a Novel)。 1975年生於加拿大卑詩省溫哥華島,曾旅居加州與華盛頓州,目前與妻兒定居奧勒岡州。曾經做過工人、店員、洗碗工和酒保等工作。
宋瑛堂 台大外文系學士,台大新聞所碩士,波特蘭大學專業文件碩士,曾任China Post記者、副採訪主任、Student Post主編等職。譯作眾多,包括《幸福的抉擇》、《大騙局》、《數位密碼》、《斷背山》……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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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獲2011年加拿大總督文學獎 加拿大羅傑斯作家基金會小說獎 入圍曼布克獎、加拿大吉勒文學獎決選名單 亞馬遜網路書點編輯年度十大文學選書之一 已售出30國語言 電影盛大籌拍中
TABLE OF CONTENT
第一部 馬之難題 第二部 加州 插曲 第三部 赫曼‧科密特‧渥爾姆 插曲之二 終曲 派崔克‧德威特簽書會側寫 宋瑛堂
CONTENT PREVIEW OF THE BOOK
奧勒岡城,一八五一年 第一部 我坐在准將公館外,我哥查理在裡面商談任務的細節,我等著他出來。白雪呼之欲降,我好冷,沒事找事做,開始端詳查理的新馬敏步。我的新馬名叫躂步。我們沒有替座騎取名的習慣。這兩匹是上回任務酬勞的一部分,牽過來時已經取名了,我們只能接受。我們以前的兩匹無名馬浴火而死,這兩匹馬來得正是時候,然而我認為准將應該支付現金酬勞,好讓我們自行去物色個人中意的馬匹,自行挑選無羈絆、無惡習的良駒,無須喊牠們聽慣了的名字。我非常喜歡以前的那一匹,最近常夢見他慘死火舌中的景象,見到著火的馬腿頻頻猛踹,眼珠子被燒得蹦出眼窩。他一天能跑六十哩,迅捷如狂風。我從不動手打他,對他動手的時候只有輕撫他或替他洗澡。我盡量不去回想他命喪穀倉火場的模樣,奈何當時的情景經常不請自來,我是防不勝防。躂步尚屬健壯,但他比較適合野心較小的馬主騎乘。他的身形偏肥、凹背,一天的腳程不超過五十哩,常逼得我對他抽鞭子。有些人把打馬當成家常便飯,有些人甚至不打不開心,但我不喜歡打馬。何況,鞭子一抽下去,躂步會認定我生性殘酷,會暗暗惆悵著﹕此生可嘆,此生可嘆。 有人盯著我看,被我察覺到了。原本看著敏步的我抬頭,瞧見查理正從樓上的窗戶向下凝視,對我豎起五根手指。見我沒反應,他歪一歪臉皮,想逗我笑。見我不笑,他垮下鬼臉,向後退出我的視線。他剛看見我在打量他的馬,我知道。昨天上午,我提議賣掉躂步,各出資一半另覓新馬。他原本認為很公平,但午餐席間他卻反悔,推說換馬的事該等新任務完成後再議。這不合道理,因為我擔心的是躂步無法勝任新任務,最好還是在出任務之前換馬吧?查理的八字鬍沾了一點午餐的油漬,開口說:「伊萊,最好等任務結束再說。」他對敏步毫無怨言。敏步和他先前那匹無名馬大致差不多,甚至更好。先挑馬的人是他,因為那天我身負任務期間受的腿傷,無法下床。我不喜歡躂步,但我哥對敏步感到滿意。這是隨馬而來的難題。 查理登上敏步,我們一同前往豬玀王酒館。才兩個月沒光臨奧勒岡城,大街上多了五家店面,而且新商家的生意看起來很興隆。「人類確實是腦力充沛的物種,」我對查理說,他沒有回應。來到豬玀王,我們在靠後牆的地方找張桌子坐下來,侍者端來一瓶我們常喝的酒和兩只酒杯。平常我們各倒各的,今天查理卻替我斟酒,因此在他開口時我已有接受壞消息的心理準備。查理說:「這次任務由我擔任頭子,伊萊。」 「誰規定的?」 「准將說了就算數。」 我淺酌一口白蘭地。「這話什麼意思?」 「意思是,任務由我來指揮。」 「錢呢?」 「我的份比較多。」 「我問的是我拿的錢。和以前一樣嗎?」 「你的份比較少。」 「沒道理吧。」 「准將說,上次任務假如事先規定誰當頭子,就不會出差池。」 「沒道理。」 「有啊,怎麼沒道理?」 他再幫我斟一杯,我端起來喝。我以自言自語的口吻對查理說,「他想給頭子多一點錢,那也無所謂,只不過,虧待部屬是不厚道的行為。為了效勞他,我的腿破了一個大洞,馬也被活活燒死。」 「我的馬也被燒死了。他給了我們兩匹馬。」 「不厚道就是不厚道。甭幫我添酒了。把我當成殘障人士不成?」我搶走酒瓶,詢問新任務的細節。准將吩咐我們南下加州,去找一個名叫赫曼‧科密特‧渥爾姆的淘金客,然後要他的命。查理從夾克口袋摸出一封信,執筆人是准將的偵察兵亨利‧墨里斯。墨里斯是個講究衣著品味的人,常在我們出動之前先去蒐集情報。信上寫著:「已觀察渥爾姆多日,得知其習性與個性如下。他慣於獨來獨往,但經常流連舊金山的酒館,在酒館裡閱讀他帶在身上的科學與數學書籍,常在空白部分畫圖。他把這些書綁起來提著,模樣酷似學童,常因而遭人譏嘲。他的身材矮小,因此加倍滑稽,但請留意,他不喜歡被人嘲笑身高。我見過他多次與人打鬥,儘管他幾乎是每打必輸,我認為他的對手可不希望再和他對打,原因之一是他不惜咬人。他的頭頂童山濯濯,紅毛鬍雜亂無章,手臂瘦長,肚腩凸出如孕婦。他不常洗澡,以大地為床,舉凡穀倉、門口都可以睡,必要時更可以睡在路邊。與人交談時,他的態度粗鄙而冷峻。他隨身攜帶一把龍騎兵小左輪,插在纏腰帶上。他不常飲酒,但酒瓶一舉起來必定是爛醉方休。他以未加工的金屑付帳。金屑放在一只小皮袋裡,藏進一層又一層的衣物中,以繩圈揹著。自從我抵達此地,他不曾離城過一次。我不知道他是否有意返回他的地盤。他的地盤位於沙加緬度以東大約十哩(隨信附地圖)。昨天在酒館裡,他向我討火柴,口氣禮貌,直呼我的名字。他似乎始終沒有注意到被我跟蹤,我不知他為何認識我。我問他如何得知我的身分,他變得口不擇言,我只好離開。我不欣賞他,但有些人卻認為,他的心智異常堅強。他和平常人不太一樣,這一點我能認同,但我能褒他的言辭或許僅止於此。」 在渥爾姆的地盤地圖旁邊,墨里斯附上素描一幅,奈何他的畫工太差勁,而且塗改得至為模糊,即使渥爾姆站在我身旁,我也認不出人。我對查理說這件事,他說:「墨里斯正在舊金山的一間旅店等我們。他會幫我們指認渥爾姆,方便我們辦事。聽說舊金山是個殺人的好地方。舊金山人不是忙著放火燒光整座城,就是忙著重建,忙個沒完。」 「墨里斯為什麼不直接殺他?」 「你老是問這問題,我老是這樣回答﹕這任務是我們的,不是他的。」 「這太沒頭腦了。准將扣我酬勞,卻幫這條糊塗蟲支付開銷,給他薪水,結果打草驚蛇,讓渥爾姆發現自己被人盯上了。」 「老弟,你不能罵墨里斯是糊塗蟲。這是他頭一次失誤,而且他慨然認錯。我認為墨里斯之所以穿幫,與其怪他糊塗,倒不如怪渥爾姆太精了。」 「可是,他不是說,渥爾姆露宿街頭嗎?何不乾脆趁渥爾姆睡覺時槍斃他?」 「墨里斯不是殺手的話,怎麼狠得下心?」 「那何必派他去?一個月前,准將何不派我們直接動手?」 「一個月前,我們在忙另一項任務。你別忘了,准將的利害關係很多,一次只能關照一件事。他常說,生意欲速則不達。只要看看他的成就,就能瞭解這話的真諦。」 聽他以仰慕之情來引述准將之語,我覺得反胃。我說:「加州離這裡挺遠的,趕路幾個禮拜才能到。沒必要去的話,我們何必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