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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内容简介
如果有人偷走你的人生,你要怎麼辦? 男孩亨利.戴在七歲時負氣離家出走,被蟄居森林中的妖精綁架。假扮他的妖精隨著協助尋人的消防隊員回家,從此展開新生活。他必須適應新父母,隱藏自己的真實身分,還得不時捏塑身體跟上歲月的腳步,因為妖精永遠不會長大。 而那個被妖精抓走的男孩呢?他歷經溺斃而後救活的儀式,重生為妖精,從此告別文明,甚至連書寫和原本的語言都不再熟悉。妖精喚他作「A一袋」,這群「野孩子」徜徉於森林裡,仰望夜空星子,與群獸嬉戲,然而文明的腳步不斷逼近,很快就要危及妖精的林中家園…… 故事
出生於一個愛爾蘭裔的美國家庭。就讀匹茲堡大學時,拜在桂冠詩人山繆.海澤(Samuel Hazo)門下,並靠寫作獎學金完成學業。他夢想能成為一個小說家,卻苦無出版機會。 畢業後唐納修回到華盛頓老家,進入美國藝術基金會工作,擔任文書助理,長達八年。後來在妻子的鼓勵下,重回校園攻讀文學博士,希望能在大學任教、教學之餘創作。但在職進修之路漫長,唐納修花了十年功夫才取得學位,論文是關於愛爾蘭現代文學。而且因教職難覓,他進入華盛頓文化與藝術資源中心工作。雖然工作不如意,但鎮日與藝術家為伍,使他再度燃起創作熱情,第一部小說《失竊的孩子》故事也逐漸在心中成形。 二○○六年《失竊的孩子》終於付梓出版,而且一炮而紅,成了美國獨立書商協會的重點選書,不但登上《紐約時報》排行榜,在主流文學和奇幻文學圈內都大受好評,亞馬遜網路書店更簽下《失竊的孩子》的電影版權,作為進軍好萊塢的試金石。目前由《華麗年代》與《瑞秋要出嫁》的製片Marc Platt統籌電影改編事宜。 《毀滅天使》是唐納修的第二本小說。出版後廣受好評,並榮獲《華盛頓郵報》二○○九年十大好書。
文章试读
第一章 別叫我妖精。我們不再喜歡被叫作妖精了。很久很久以前,「妖精」這一名稱可以泛指許多生物,但如今它已經被附加了太多聯想。就詞源來說,妖精是相當特別的物種,和水仙或水寧芙 有些淵源,但在物種上,我們是獨一無二的。「妖精」(fairy)這一詞,源自fay(古老法語的fee),而fay本身則是從拉丁語Fata(命運女神)衍生而來。fay群居在介於天界與凡間的國度──也就是仙境。 這世上存在著許多居住凡間的靈類,他們能「藉著魔法取下天上的月亮」,從遠古時代起就分為六大類:火精、風精、陸精、水精、地下精,以及各類妖精與仙子。對於火精、水精和風精,我幾乎一無所知。但是對於陸精和居住在地底下的魔物,我可就如數家珍了,而從他們的行為、風俗與文化所衍生出來的傳說也不計其數。少數現今仍存活的妖精分支,散落世界各地,各有不同名稱——拉爾、真靈、梵恩、薩梯、好小子羅賓、普克、雷普拉宏、噗卡、噓、托爾 ——他們隱居於森林,避人耳目。如果非給我取個名字不可的話,那就叫我「大哥布林」 吧! 更恰當的說法,我是一個「調換兒」(changeling)——這名稱本身已經透露出我們的意圖了。我們綁架一個人類小孩,再從自己的夥伴裡找一個來頂替他或她。大哥布林變成人類的小孩,人類的小孩則變成大哥布林。不是任何男孩或女孩都適合,只有那些小小年紀便對人生充滿疑惑,或對世間苦難格外敏感的稀有靈魂,才是我們綁架的對象。大哥布林對於要掉包的人類小孩必須精挑細選,因為機會難逢,有時十年也找不到一個。而進入我們社會的人類小孩也必須等待一百年之後,才能輪到他做調換兒,重返人間。 前置作業冗長乏味,包括密切監視這孩子,以及他的家人朋友。當然一切都必須在暗中進行,而且最好選擇學齡前的孩子,因為孩子一旦入學,情況就會變得更複雜,不但得記住且消化近親以外的諸多繁雜資料,還必須清晰地模仿他的性格與過去,就像必須模仿他的體格與五官一樣。嬰兒是最容易模仿的對象,但若把嬰兒偷換過來,照顧起來可是很大的麻煩。六、七歲是最恰當的時機,再大一點的孩子,則往往已經發展出較高的自我意識。不論年齡多大,最重要的關鍵是要瞞過父母,讓他們以為調換兒就是他們的親骨肉。這件事做起來,其實比大多數人想像的要來得容易。 不,艱難的不在於盜用一個孩子的過去,而在改變外貌的實際過程。首先得從骨骼與皮膚著手:我們得把自己的身體不斷地延展,直到渾身發抖,和正確體型大小差不多為止。然後其餘的大哥布林會開始塑造調換兒的新頭與新臉,這需要用上雕塑家的技藝。先要對軟骨進行大範圍的推拉搓捏,就像是把顱骨當作軟黏土或太妃糖來捏,接下來是精密困難的塑牙工作,以及除毛與重新編毛的繁冗瑣事。整個過程中,我們完全不使用止痛劑,但也有些調換兒會灌點發酵橡實糊釀成的有害酒精。這不是什麼愉快的過程,卻很值得,只不過我寧可省略重新調整生殖器的這道繁複手續。三十年前,也就是一九四九年,我是個重新做人的調換兒。 我和亨利.戴交換人生。他是一個生長於小鎮郊區農場上的男孩,當時七歲。在一個夏末的午後,亨利逃家了,躲進一棵空心的栗樹中。我們的調換兒斥候跟蹤他,發出了警報,我即刻變形,變成和他一模一樣的分身。我的夥伴們抓住他,我趁機溜進樹洞,與他調換人生。那天晚上當搜救隊找到我時非常開心,不但鬆了口氣,也相當自豪——我以為他們會生氣,結果並沒有。我假裝在樹洞睡覺時,一個身穿消防衣的紅髮男子叫喚我:「亨利。」我張開眼睛,對他粲然一笑。那人用一條薄毛毯裹住我,抱著我走出樹林到馬路上,有輛消防車正在路上等著,車子的紅燈彷彿心跳般規律地閃動。消防員把我送回家,交給亨利的父母──我的新爸爸和新媽媽。那晚坐在消防車上時,我不斷想著:只要過得了第一關,這世界又將屬於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