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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穷苦男孩沙斯塔和能言马布里一起逃离卡乐门,前往幸福的国度纳尼亚。在狮子的追赶下,他遇到阿拉维斯和她的能言马赫温。他们结伴同行,但刚走到塔什班城,沙斯塔和阿拉维斯的原定计划就被打乱——沙斯塔被误认为是阿钦兰王子科林,被埃德蒙国王带到一座美丽的庭院中,在那里,他听到了埃德蒙国王和苏珊女王的秘密;阿拉维斯阴差阳错地听到了卡乐门王子拉巴达什偷袭阿钦兰和纳尼亚的阴谋……偷听到惊天秘密的沙斯塔和阿拉维斯会冒险营救阿钦兰和纳尼亚吗?阿钦兰和纳尼亚能否化险为夷?
C.S. 刘易斯,出生于1898年,从小对奇幻文学颇有兴趣,十几岁时渡海来到英格兰求学,后来进入牛津大学就读。26岁在牛津大学取得教职工作,被当代誉为“最伟大的牛津人”,是20世纪著名的文学家、学者、批评家。20世纪30年代,他和好朋友托尔金常在牛津大学附近的一家小酒馆聚会聊天,并相约各写一部奇幻史诗,后来,他们分别写出了《纳尼亚传奇》和《魔戒》。1950年,刘易斯完成奇幻小说《狮子、女巫和魔衣橱》,大受欢迎,于是一发而不可收,相继写出了前后七本,构建了浩大的纳尼亚王国。其中《最后一战》为他赢得英国儿童文学的最高荣誉“卡内基文学奖”。1963年11月22日,C.S.刘易斯过世。他所创作的各项作品,在其过世后仍然持续再版发行,至今历久不衰。 译者 王甜甜 就读于中南大学英语系,毕业后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外文系继续学习外国文学,师从国内著名古希腊文学研究者陈中梅先生,研习欧洲古典文学,先后翻译出版了十几部英语作品。
目录
第一章 沙斯塔踏上旅程 / 1 第二章 路边遇险 / 14 第三章 在塔什班的城门口 / 28 第四章 沙斯塔遇到了纳尼亚人 / 40 第五章 科林王子 / 53 第六章 沙斯塔在墓地里 / 66 第七章 阿拉维斯在塔什班城 / 76 第八章 在蒂斯罗克的密室里 / 89 第九章 穿越大沙漠 / 100 第十章 南行隐士 / 113 第十一章 不速之客 / 126 第十二章 沙斯塔在纳尼亚 / 139 第十三章 安瓦德之战 / 152 第十四章 布里如何变成一匹更聪明的马 / 164 第十五章 可笑的拉巴达什 / 176
文章试读
第一章 沙斯塔踏上旅程 这个冒险故事发生在正处于黄金时代的纳尼亚王国,发生地点就在纳尼亚和卡乐门两国的交界处。那时,纳尼亚的统治者正是至尊国王彼得和他的弟弟及两个妹妹。 在卡乐门遥远的南方,大海之滨的一个小港湾里,住着一个名叫阿什伊什的穷渔夫,他带着一个男孩一起生活,男孩名叫沙斯塔。他管阿什伊什叫爸爸。几乎每天早上,阿什伊什都会出海打鱼,到了下午,他就套好驴车,拖着早上打到的鱼去南边一两英里外的小镇上卖掉。如果卖鱼顺利,他的心情就比较好,回到家后就不对沙斯塔发脾气,可是如果鱼卖得不好,回家后他准会挑沙斯塔的错,甚至打他一顿。沙斯塔每天都要干很多活:修补和清洗渔网、做饭、打扫卫生,所以阿什伊什挑他的错很容易。 沙斯塔对南边的小镇一点也不感兴趣,他曾经跟着阿什伊什去过那里一两次,知道那里一点意思都没有。在小镇上,他遇到的全都是和他父亲一样的男人——穿着又长又脏的袍子,脚上的木鞋都已经张了嘴,露出脚趾,头上包着头巾,蓄着胡子,说起话来慢吞吞的,而且谈论的话题也无聊透顶。他一直都想去北方看一看,因为还从没有人去过那里,但他父亲不准他一个人去。每当他独自一人坐在门口补渔网的时候,他总会用渴望的眼神眺望北方,然而他只能看到一片长满青草的山坡,和远处平坦的山脊,山脊外便是一望无际的天空,空中偶有飞鸟掠过。 有时候,如果阿什伊什在旁边,沙斯塔会说,“哦,父亲,山的那一边是什么?”如果渔夫心情不好,他就抬起手给沙斯塔几个耳光,喝令他专心干活。如果他心情还不错,他会回答说,“哦,儿子,别为这些无聊的问题分心。有一个诗人曾经说过,‘专注正道才是财富的根本,问与自身无关的问题等于驾船撞向贫穷的礁石’。” 沙斯塔认为山的那一边一定隐藏着振奋人心的秘密,只不过他的父亲不想让他知道而已。然而事实上,渔夫之所以这样说完全是因为他也不知道北方究竟有什么,他也对此毫不关心。他是一个非常讲求实际的人。 一天,从南边来了一个陌生人,他和沙斯塔以前见过的人不一样。他骑着一匹健硕的花斑马,马儿长长的鬃毛和尾巴随风飘荡,马镫和马辔都镏了一圈银边。他头盔的顶部尖尖的,从丝质头巾中突了出来;他穿着一套锁子甲,身体的一侧还挎着一把短弯刀,背上背着一个镶满铜铆钉的盾牌,右手握一把长矛。他面颊的皮肤很黑,但沙斯塔对此不以为然,因为卡乐门的人都长这样,真正让他感到惊讶的是那个人的胡子——不仅染成了深红色,还卷卷的,闪闪发光,像抹了油一样。阿什伊什从陌生人胳膊上的金环一眼就认出他是一名泰坎,或者说大老爷,于是他立刻扑通一下跪在陌生人面前,头压得很低,胡子都碰到了地上,还忙不迭地摆手示意,让沙斯塔也赶紧跪下。 陌生人要求留宿一夜,阿什伊什当然不敢拒绝。他们把家里最好的食物拿出来做晚饭招待泰坎(不过,这位泰坎似乎不以为意),至于沙斯塔,和以往一样,只要家里有客人,阿什伊什就会扔给他一大块面包,把他打发出去。每当这时,沙斯塔通常都会和小毛驴一起在用茅草搭的马厩里过夜。可是今天天色尚早,还不到睡觉的时间,沙斯塔便坐下来,把耳朵贴在小木屋墙上的一道裂缝旁,听屋里的大人说话。他不知道偷听别人说话是不对的。以下就是他听到的内容。 “好了,听我说,这房子的主人,”泰坎说,“我想买下你的男孩。” “哦,老爷阁下,”渔夫答道(从他那谄媚的口气,沙斯塔就能想象到他说话时脸上流露出来的贪婪表情),“尽管您的仆人很穷,可是无论您出多高的价钱,他都舍不得把自己的独生子卖了啊!不是有一位诗人说过吗,‘自然亲情比汤更浓烈,子孙后代比宝石更珍贵。’” “即便果真如此,”泰坎冷冰冰地答道,“可是另一位诗人也说过,‘企图欺骗智者,无异于将自己的背脊暴露于鞭笞之下。’别张着老嘴在这儿信口雌黄了。那个男孩一看就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你的脸颊和我一样黑,可是那男孩的脸是白的,就和北方那些讨厌却美丽的野蛮人一样。” “有句话说得好,”渔夫回答说,“‘盾牌能够抵挡宝剑的进攻,可智慧的眼睛能洞穿世间所有的防御!’令人生畏的客人啊,因为太穷,我终身未婚,所以膝下无子。但就在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开始他那威严而造福万民的统治的那一年,一天晚上,月亮又大又圆,亮得出奇,众神一时高兴,弄得我也睡不着了。于是,我就从这间寒舍的床上爬了起来,走到海滩上,想暸望下清冷的海面和月光,呼吸几口清凉的空气,提提精神。就在这时,我听到从海浪那边传来一阵像是咆哮低吼的声音,紧接着,一阵细细的啼哭声飘进了我的耳朵里。没过多久,一个大浪将一艘小船送到了岸边,船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因为饥渴而瘦骨嶙峋的男人、一个空的皮水囊和一个孩子。那个男人看起来似乎刚刚断气没多久(因为他的身体摸起来还是温的),孩子还活着。毫无疑问,当时我就断言,这对不幸的人一定是从失事的大船上逃出来的。遵照令人敬畏的神祇的安排,年长的那位不吃不喝,只为了让那孩子活下来,在他看到陆地的时候,他却死了。别忘了,神祇从来都不会忘记嘉奖热心帮助穷人,充满同情心的人(因为您的仆人就有一颗善良柔软的心)——” “别说自我称赞的废话了,”泰坎打断他的话,“我只要知道是你收养了这个孩子就足够了——谁都看得出来,你从他的劳动中获得的利益是他所吃面包的十倍。现在,我已经听厌了你的废话,你就直接告诉我你想要多少钱吧。” “您自己已经明智地提到了,”阿什伊什回答说,“对我而言,那个男孩干的活儿的价值大得无法估量。所以,在确定价钱时我必须把这一点考虑进去。如果我把这个男孩卖了,毫无疑问,我得另外再买一个或租一个男孩代替他干活儿。” “我出十五个月牙币。”泰坎说。 “十五个!”阿什伊什用一种哭腔喊道,“十五个月牙币!您只出这么一点钱就想夺走我年迈时的依靠和内心的欢喜!尽管您是一位泰坎,但请不要愚弄我这个年纪一大把的人。七十个月牙币。” 听到这儿,沙斯塔站起来,悄声走开了。他已经听到了他想听到的内容。他曾经在小镇的集市上看过人们讨价还价的情形,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他很肯定,阿什伊什最终将会以远高于十五个但尚不到七十个月牙币的价钱把他卖出去,不过泰坎大人得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做成这笔交易。 如果我们偷听到父母打算把我们卖给他人为奴,心里一定难过得要死,但你可千万别以为沙斯塔会和我们一样伤心难过。首先,他现在的生活比做奴隶好不了多少。他心想,说不定骑着高头大马的泰坎大人待他比阿什伊什仁慈些。其次,在获悉自己的身世之后,他如释重负,内心充满了欣喜和兴奋之情。之前,他常常心有不安,因为无论多么努力,他都无法让自己爱渔夫,但他知道孩子理应爱自己的父亲。现在,一切水落石出,他和阿什伊什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终于卸下了一直压在他心头的重担。“啊,我可以是任何人!”他心想,“也许,我是一名泰坎的儿子呢——说不定,我还是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或神灵的儿子!” 他站在小木屋前的草地上,想着心事。暮色迅速笼罩大地,天空中已经有一两颗星星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而夕阳依旧映照着西方的天际。陌生人的马就站在不远处,悠闲地嚼着青草,缰绳松松地系在马厩墙上的一个铁环上。沙斯塔晃晃悠悠地走到马身边,轻轻拍了拍它的脖子。马继续啃噬地上的青草,没有理会他。 这时,沙斯塔的脑海里闪过另一个念头。“我真想知道,这位泰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大声地说出了心里的想法。“如果他为人和善的话,那就太好了。在大老爷的府上,有些奴隶什么也不用干。他们穿着好看的衣服,一点都不受累。也许,他会带我上战场,然后我救了他的命,他便赋予我自由,并且将我收为养子,给我一座宫殿,一架马车,还有闪亮的盔甲。但是,他也有可能是个残忍可怕的人,让我栓着铁链在田里干活。啊,要是我能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就好了。可是我又怎么能知道呢?我敢打赌他的马一定知道,可惜它不会说话。” 马儿抬起了头。沙斯塔抚摸着它那像缎子一样光滑的鼻子,说道,“老伙计,要是你能说话就好了。” 紧接着,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他觉得自己像在做梦,尽管声音很低沉,但是他清楚无误地听到马儿开口说道,“我能说话。” 沙斯塔瞪大眼睛,惊讶万分地凝视着马儿的大眼睛。 “你是怎么学会说话的?”他问道。 “嘘!小点声,”马回答说,“在我原来住的地方,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说话。” “那是什么地方?”沙斯塔又问道。 “纳尼亚,”马答道,“纳尼亚乐土——在纳尼亚,山上长满了茂密的石南花和百里香。在纳尼亚,河流众多,山谷里水声潺潺,长满青苔的山洞绿油油的,小矮人的锤子发出清脆的回音在幽深的森林里回荡。哦,纳尼亚的空气是那么的清香!在那里待一个小时远胜于卡乐门的一千年。”说完他发出一声嘶鸣,像是长叹一口气。 “那你是怎么来这儿的?”沙斯塔问道。 “我是被绑来的,”马回答说,“或者说,被偷来的,被抓来的,随便你怎么说都行。当时,我只是一匹小马驹。我妈妈警告我不要越过南边的山坡,踏足阿钦兰及其以南的土地,可是我没听她的话。啊,我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代价。这些年来,我一直都给人类当奴隶,我隐藏天性,假装普通的马从不说话。” “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他们?” “我才不傻呢。被他们发现我会说话,他们会把我牵到市场上去展览,然后派更多的人看紧我。到那时,我就真的没机会逃跑了。” “可是——”沙斯塔刚一开口就被马打断了。 “现在,听我说,”马儿说道,“我们已经没时间谈论这些不相干的问题了。你想知道我的主人安拉丁泰坎是个什么样的人。让我告诉你吧,他是个坏人,对我太坏了,因为如果一个人过分苛刻一匹战马,那后果就严重了。去他家做奴隶,你还不如今晚就一死了之呢。” “这么说来,我最好赶快离开这儿。”听完它的话,沙斯塔的脸变得煞白。 “没错,”马说,“不过,你何不带我一起跑呢?” “你也想逃跑?”沙斯塔说。 “是的,你骑着我逃跑,”马回答说,“这对我俩来说都是个好机会。你看,我独自跑出去,背上没有骑手,人们会觉得我是匹‘流浪马’,然后跟在我后面追赶我。我背上有个骑马的人,我才能畅行无阻。另一方面,你仅凭自己那两条腿逃跑(人类愚蠢的双腿!),跑不了多远你就会被抓回来。可是,你一旦骑在我背上,你就能把卡乐门王国所有的马远远地抛在身后。对了,你会骑马吧?” “哦,我当然会骑,”沙斯塔说,“至少,我骑过驴。” “骑过什么?”马用极度不屑的口吻反诘道。(至少,马就是这个意思,而现实中,他发出了长长的嘶鸣——“骑过什-什-什么?” 当会说话的马生气时,马腔马调就会更加明显。) “换句话说,”他继续说道,“你不会骑马。这可有点麻烦。我得在路上教你骑马。你不会骑马,但是你会摔跤吗?” “我想是个人都会摔跤吧。”沙斯塔答道。 “我说的是,你能不能做到从马背上摔下来后一声不吭地爬回马背上,哪怕之后再摔下来你心中也不会有丝毫畏惧?” “我——我试试看。”沙斯塔说。“可怜的小家伙,”马的口气稍稍柔和了些,“我忘了你还是个孩子。我很快就会把你训练成一名好骑手。现在——我们必须等到那两个人睡着再出发。我们可以趁这段时间计划一下逃跑路线。我的泰坎主人此行的目的地是北方的大城市塔什班,他要到蒂斯罗克的宫廷——” “嘿,”沙斯塔用震惊的口吻说道,“你难道不应该说一句‘愿他万寿无疆’吗?” “为什么?”马反问道,“我是一匹纳尼亚的自由马。为什么要像这里的奴隶和傻瓜一样说话呢?再说,我根本就不想他万寿无疆,而且我知道,无论我想法如何,他都活不了那么长时间。我看得出来,你也来自于自由的北方。以后我们之间再也不要说这种南方套话了!好了,让我们言归正传,说说我们的计划。我刚才说了,我的人类主人打算前往北方的塔什班城。” “你的意思是我们最好往南走?” “我可不这么认为,”马说,“你看,他以为我和其他马一样又傻又聋。他会认为缰绳松了后,我就会自己回到家中的马厩或牧场上——他的家在南边,距离这里大约两天的路程。到那时,他就会回去找我。他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往北走。此外,他还可能认为有人早就盯上了他,一直跟到这里,趁他不备把我偷走了。” “哦,太好了!”沙斯塔说,“那我们就往北走。我一直都想去北方看看。” “那是当然,”马说,“因为你身体里流着北方人的血液。我确定你一定是个北方人。不过,我们说话的声音不能太大。我想他们很快就要睡觉了。” “我回去看看。”沙斯塔建议道。 “这是个好主意,”马说,“你小心点,别被他们发现。” 天色暗了许多,除了从海滩传来的海浪声,四下里一片寂静。沙斯塔丝毫没有留意到涛声,因为自从他记事以来,他每天都生活在海浪声中。他悄悄地靠近黑漆漆的小木屋。他把耳朵凑到大门前听了一阵,什么声音也没有。他又绕到小木屋唯一的一扇窗子下,仔细地听,一两秒钟后,他听到了渔夫那熟悉的鼾声。一想到自己以后再也听不到这烦人的呼噜声,他心中不禁一阵窃喜。他屏住呼吸,带着一丝遗憾,以及比遗憾多不知多少倍的欣喜,一口气溜过门前的草地,跑到拴驴的马厩旁,轻车熟路地摸到藏钥匙的地方,打开马厩门,找到马鞍和马辔。他弯下腰,亲了亲驴鼻子,“真抱歉,我们不能带你一起走。”他说道。 “你终于回来了,”当他赶回马身边的时候,马说道,“我都担心你是不是出事了。” “我把装备从马厩里拿过来了,”沙斯塔回答说,“现在,你能告诉我怎么把它们放上去吗?” 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沙斯塔手忙脚乱地小心翼翼地尽量不弄出声响地照马说的做“把肚带再收紧一点,”或“你会在下面找到一个搭扣,”或是“你得把马镫再收紧一些。”当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它说道: “好了,为了让一切看上去更像真的,咱们还得配上缰绳,但是你用不到它们。把缰绳套在鞍头,套得松一点,这样我就可以随意扭动脑袋了。记住,不要碰它们。” “缰绳是用来干什么的?”沙斯塔问。 “通常来说,缰绳是用来为我指引方向的,”马回答说,“不过,这次旅行的方向由我来定,你就不用管了。还有一件事,你别揪我的鬃毛。” “可是,”沙斯塔哀求道,“我既不能拉缰绳又不能抓你的鬃毛,我怎么坐得稳呢?” “用你的膝盖,”马说,“这也是骑马的诀窍。用你的双腿夹紧我的身体,越紧越好,上身坐直,像根拨火棍一样立在马背上,同时手肘向内收。还有,你打算怎么处理马刺?” “当然是装在我脚后跟上,”沙斯塔回答道,“我也就知道这一点。” “那你最好还是把它们拆下来,放到鞍袋里。到了塔什班城,说不定能把它们卖了。准备好了吗?你现在可以上来了。” “哦,你太高了!”沙斯塔的第一次上马很快就宣告失败,他气喘吁吁地说道。 “我是一匹马,仅此而已,”马答道,“你上马的动作会让别人以为我是个干草堆!好了,这次好多了。现在,坐直了,记住我刚刚告诉你的诀窍,用膝盖夹紧。我当年在骑兵队里一马当先,还拿过赛马比赛的冠军,可现在背上却驮着一个像装土豆的麻袋一样的你,真是想想就觉得好笑!好了,我们出发了。”马儿发出并无恶意的笑声。 就这样,马驮着沙斯塔,小心翼翼地踏上了夜间潜逃旅程。首先,他直奔位于渔夫小木屋南边的那条流向大海的小河,很小心地在河边的湿地上留下了一些奔向南方的蹄印。但刚一走到小河浅滩的中央,他就立刻转头,逆流而上,向着上游走去,一直走到比渔夫的木屋还要深入内陆大约一百码的地方。在那儿,他选了一块铺满鹅卵石,不会留下任何蹄印的堤岸,并从北岸上了岸,然后继续慢步向北走去,直到小木屋、屋前的大树、拴驴的马厩、小溪——沙斯塔熟悉的一切——都消失在夏日的夜幕之中。他们一路走上坡路,此刻已经走到了山脊顶——一直以来,这道山脊都是沙斯塔所知世界的最远边界,山脊以外则是完全未知的世界。举目远望,他只知道前方是一片开阔的土地,绿草青青,除此以外,他什么也看不到。那片土地一望无际,是那么的狂野、孤寂、自由自在。 “嘿,我说,”马说道,“这个地方多么适合纵马驰骋啊!” “哦,别这样,”沙斯塔说,“还不到时候呢。我还没学会——求求你了,马儿。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布里伊-希尼-布里尼-霍奇-海。”马回答说。 “我可记不住这么长的名字,”沙斯塔说,“我能叫你布里吗?” “哦,如果你只能记住这么多的话,我想可以吧,”马答道,“你叫什么名字?” “沙斯塔。” [精彩试读] 第一章 沙斯塔踏上旅程 这个冒险故事发生在正处于黄金时代的纳尼亚王国,发生地点就在纳尼亚和卡乐门两国的交界处。那时,纳尼亚的统治者正是至尊国王彼得和他的弟弟及两个妹妹。 在卡乐门遥远的南方,大海之滨的一个小港湾里,住着一个名叫阿什伊什的穷渔夫,他带着一个男孩一起生活,男孩名叫沙斯塔。他管阿什伊什叫爸爸。几乎每天早上,阿什伊什都会出海打鱼,到了下午,他就套好驴车,拖着早上打到的鱼去南边一两英里外的小镇上卖掉。如果卖鱼顺利,他的心情就比较好,回到家后就不对沙斯塔发脾气,可是如果鱼卖得不好,回家后他准会挑沙斯塔的错,甚至打他一顿。沙斯塔每天都要干很多活:修补和清洗渔网、做饭、打扫卫生,所以阿什伊什挑他的错很容易。 沙斯塔对南边的小镇一点也不感兴趣,他曾经跟着阿什伊什去过那里一两次,知道那里一点意思都没有。在小镇上,他遇到的全都是和他父亲一样的男人——穿着又长又脏的袍子,脚上的木鞋都已经张了嘴,露出脚趾,头上包着头巾,蓄着胡子,说起话来慢吞吞的,而且谈论的话题也无聊透顶。他一直都想去北方看一看,因为还从没有人去过那里,但他父亲不准他一个人去。每当他独自一人坐在门口补渔网的时候,他总会用渴望的眼神眺望北方,然而他只能看到一片长满青草的山坡,和远处平坦的山脊,山脊外便是一望无际的天空,空中偶有飞鸟掠过。 有时候,如果阿什伊什在旁边,沙斯塔会说,“哦,父亲,山的那一边是什么?”如果渔夫心情不好,他就抬起手给沙斯塔几个耳光,喝令他专心干活。如果他心情还不错,他会回答说,“哦,儿子,别为这些无聊的问题分心。有一个诗人曾经说过,‘专注正道才是财富的根本,问与自身无关的问题等于驾船撞向贫穷的礁石’。” 沙斯塔认为山的那一边一定隐藏着振奋人心的秘密,只不过他的父亲不想让他知道而已。然而事实上,渔夫之所以这样说完全是因为他也不知道北方究竟有什么,他也对此毫不关心。他是一个非常讲求实际的人。 一天,从南边来了一个陌生人,他和沙斯塔以前见过的人不一样。他骑着一匹健硕的花斑马,马儿长长的鬃毛和尾巴随风飘荡,马镫和马辔都镏了一圈银边。他头盔的顶部尖尖的,从丝质头巾中突了出来;他穿着一套锁子甲,身体的一侧还挎着一把短弯刀,背上背着一个镶满铜铆钉的盾牌,右手握一把长矛。他面颊的皮肤很黑,但沙斯塔对此不以为然,因为卡乐门的人都长这样,真正让他感到惊讶的是那个人的胡子——不仅染成了深红色,还卷卷的,闪闪发光,像抹了油一样。阿什伊什从陌生人胳膊上的金环一眼就认出他是一名泰坎,或者说大老爷,于是他立刻扑通一下跪在陌生人面前,头压得很低,胡子都碰到了地上,还忙不迭地摆手示意,让沙斯塔也赶紧跪下。 陌生人要求留宿一夜,阿什伊什当然不敢拒绝。他们把家里最好的食物拿出来做晚饭招待泰坎(不过,这位泰坎似乎不以为意),至于沙斯塔,和以往一样,只要家里有客人,阿什伊什就会扔给他一大块面包,把他打发出去。每当这时,沙斯塔通常都会和小毛驴一起在用茅草搭的马厩里过夜。可是今天天色尚早,还不到睡觉的时间,沙斯塔便坐下来,把耳朵贴在小木屋墙上的一道裂缝旁,听屋里的大人说话。他不知道偷听别人说话是不对的。以下就是他听到的内容。 “好了,听我说,这房子的主人,”泰坎说,“我想买下你的男孩。” “哦,老爷阁下,”渔夫答道(从他那谄媚的口气,沙斯塔就能想象到他说话时脸上流露出来的贪婪表情),“尽管您的仆人很穷,可是无论您出多高的价钱,他都舍不得把自己的独生子卖了啊!不是有一位诗人说过吗,‘自然亲情比汤更浓烈,子孙后代比宝石更珍贵。’” “即便果真如此,”泰坎冷冰冰地答道,“可是另一位诗人也说过,‘企图欺骗智者,无异于将自己的背脊暴露于鞭笞之下。’别张着老嘴在这儿信口雌黄了。那个男孩一看就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你的脸颊和我一样黑,可是那男孩的脸是白的,就和北方那些讨厌却美丽的野蛮人一样。” “有句话说得好,”渔夫回答说,“‘盾牌能够抵挡宝剑的进攻,可智慧的眼睛能洞穿世间所有的防御!’令人生畏的客人啊,因为太穷,我终身未婚,所以膝下无子。但就在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开始他那威严而造福万民的统治的那一年,一天晚上,月亮又大又圆,亮得出奇,众神一时高兴,弄得我也睡不着了。于是,我就从这间寒舍的床上爬了起来,走到海滩上,想暸望下清冷的海面和月光,呼吸几口清凉的空气,提提精神。就在这时,我听到从海浪那边传来一阵像是咆哮低吼的声音,紧接着,一阵细细的啼哭声飘进了我的耳朵里。没过多久,一个大浪将一艘小船送到了岸边,船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因为饥渴而瘦骨嶙峋的男人、一个空的皮水囊和一个孩子。那个男人看起来似乎刚刚断气没多久(因为他的身体摸起来还是温的),孩子还活着。毫无疑问,当时我就断言,这对不幸的人一定是从失事的大船上逃出来的。遵照令人敬畏的神祇的安排,年长的那位不吃不喝,只为了让那孩子活下来,在他看到陆地的时候,他却死了。别忘了,神祇从来都不会忘记嘉奖热心帮助穷人,充满同情心的人(因为您的仆人就有一颗善良柔软的心)——” “别说自我称赞的废话了,”泰坎打断他的话,“我只要知道是你收养了这个孩子就足够了——谁都看得出来,你从他的劳动中获得的利益是他所吃面包的十倍。现在,我已经听厌了你的废话,你就直接告诉我你想要多少钱吧。” “您自己已经明智地提到了,”阿什伊什回答说,“对我而言,那个男孩干的活儿的价值大得无法估量。所以,在确定价钱时我必须把这一点考虑进去。如果我把这个男孩卖了,毫无疑问,我得另外再买一个或租一个男孩代替他干活儿。” “我出十五个月牙币。”泰坎说。 “十五个!”阿什伊什用一种哭腔喊道,“十五个月牙币!您只出这么一点钱就想夺走我年迈时的依靠和内心的欢喜!尽管您是一位泰坎,但请不要愚弄我这个年纪一大把的人。七十个月牙币。” 听到这儿,沙斯塔站起来,悄声走开了。他已经听到了他想听到的内容。他曾经在小镇的集市上看过人们讨价还价的情形,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他很肯定,阿什伊什最终将会以远高于十五个但尚不到七十个月牙币的价钱把他卖出去,不过泰坎大人得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做成这笔交易。 如果我们偷听到父母打算把我们卖给他人为奴,心里一定难过得要死,但你可千万别以为沙斯塔会和我们一样伤心难过。首先,他现在的生活比做奴隶好不了多少。他心想,说不定骑着高头大马的泰坎大人待他比阿什伊什仁慈些。其次,在获悉自己的身世之后,他如释重负,内心充满了欣喜和兴奋之情。之前,他常常心有不安,因为无论多么努力,他都无法让自己爱渔夫,但他知道孩子理应爱自己的父亲。现在,一切水落石出,他和阿什伊什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终于卸下了一直压在他心头的重担。“啊,我可以是任何人!”他心想,“也许,我是一名泰坎的儿子呢——说不定,我还是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或神灵的儿子!” 他站在小木屋前的草地上,想着心事。暮色迅速笼罩大地,天空中已经有一两颗星星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而夕阳依旧映照着西方的天际。陌生人的马就站在不远处,悠闲地嚼着青草,缰绳松松地系在马厩墙上的一个铁环上。沙斯塔晃晃悠悠地走到马身边,轻轻拍了拍它的脖子。马继续啃噬地上的青草,没有理会他。 这时,沙斯塔的脑海里闪过另一个念头。“我真想知道,这位泰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大声地说出了心里的想法。“如果他为人和善的话,那就太好了。在大老爷的府上,有些奴隶什么也不用干。他们穿着好看的衣服,一点都不受累。也许,他会带我上战场,然后我救了他的命,他便赋予我自由,并且将我收为养子,给我一座宫殿,一架马车,还有闪亮的盔甲。但是,他也有可能是个残忍可怕的人,让我栓着铁链在田里干活。啊,要是我能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就好了。可是我又怎么能知道呢?我敢打赌他的马一定知道,可惜它不会说话。” 马儿抬起了头。沙斯塔抚摸着它那像缎子一样光滑的鼻子,说道,“老伙计,要是你能说话就好了。” 紧接着,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他觉得自己像在做梦,尽管声音很低沉,但是他清楚无误地听到马儿开口说道,“我能说话。” 沙斯塔瞪大眼睛,惊讶万分地凝视着马儿的大眼睛。 “你是怎么学会说话的?”他问道。 “嘘!小点声,”马回答说,“在我原来住的地方,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说话。” “那是什么地方?”沙斯塔又问道。 “纳尼亚,”马答道,“纳尼亚乐土——在纳尼亚,山上长满了茂密的石南花和百里香。在纳尼亚,河流众多,山谷里水声潺潺,长满青苔的山洞绿油油的,小矮人的锤子发出清脆的回音在幽深的森林里回荡。哦,纳尼亚的空气是那么的清香!在那里待一个小时远胜于卡乐门的一千年。”说完他发出一声嘶鸣,像是长叹一口气。 “那你是怎么来这儿的?”沙斯塔问道。 “我是被绑来的,”马回答说,“或者说,被偷来的,被抓来的,随便你怎么说都行。当时,我只是一匹小马驹。我妈妈警告我不要越过南边的山坡,踏足阿钦兰及其以南的土地,可是我没听她的话。啊,我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代价。这些年来,我一直都给人类当奴隶,我隐藏天性,假装普通的马从不说话。” “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他们?” “我才不傻呢。被他们发现我会说话,他们会把我牵到市场上去展览,然后派更多的人看紧我。到那时,我就真的没机会逃跑了。” “可是——”沙斯塔刚一开口就被马打断了。 “现在,听我说,”马儿说道,“我们已经没时间谈论这些不相干的问题了。你想知道我的主人安拉丁泰坎是个什么样的人。让我告诉你吧,他是个坏人,对我太坏了,因为如果一个人过分苛刻一匹战马,那后果就严重了。去他家做奴隶,你还不如今晚就一死了之呢。” “这么说来,我最好赶快离开这儿。”听完它的话,沙斯塔的脸变得煞白。 “没错,”马说,“不过,你何不带我一起跑呢?” “你也想逃跑?”沙斯塔说。 “是的,你骑着我逃跑,”马回答说,“这对我俩来说都是个好机会。你看,我独自跑出去,背上没有骑手,人们会觉得我是匹‘流浪马’,然后跟在我后面追赶我。我背上有个骑马的人,我才能畅行无阻。另一方面,你仅凭自己那两条腿逃跑(人类愚蠢的双腿!),跑不了多远你就会被抓回来。可是,你一旦骑在我背上,你就能把卡乐门王国所有的马远远地抛在身后。对了,你会骑马吧?” “哦,我当然会骑,”沙斯塔说,“至少,我骑过驴。” “骑过什么?”马用极度不屑的口吻反诘道。(至少,马就是这个意思,而现实中,他发出了长长的嘶鸣——“骑过什-什-什么?” 当会说话的马生气时,马腔马调就会更加明显。) “换句话说,”他继续说道,“你不会骑马。这可有点麻烦。我得在路上教你骑马。你不会骑马,但是你会摔跤吗?” “我想是个人都会摔跤吧。”沙斯塔答道。 “我说的是,你能不能做到从马背上摔下来后一声不吭地爬回马背上,哪怕之后再摔下来你心中也不会有丝毫畏惧?” “我——我试试看。”沙斯塔说。“可怜的小家伙,”马的口气稍稍柔和了些,“我忘了你还是个孩子。我很快就会把你训练成一名好骑手。现在——我们必须等到那两个人睡着再出发。我们可以趁这段时间计划一下逃跑路线。我的泰坎主人此行的目的地是北方的大城市塔什班,他要到蒂斯罗克的宫廷——” “嘿,”沙斯塔用震惊的口吻说道,“你难道不应该说一句‘愿他万寿无疆’吗?” “为什么?”马反问道,“我是一匹纳尼亚的自由马。为什么要像这里的奴隶和傻瓜一样说话呢?再说,我根本就不想他万寿无疆,而且我知道,无论我想法如何,他都活不了那么长时间。我看得出来,你也来自于自由的北方。以后我们之间再也不要说这种南方套话了!好了,让我们言归正传,说说我们的计划。我刚才说了,我的人类主人打算前往北方的塔什班城。” “你的意思是我们最好往南走?” “我可不这么认为,”马说,“你看,他以为我和其他马一样又傻又聋。他会认为缰绳松了后,我就会自己回到家中的马厩或牧场上——他的家在南边,距离这里大约两天的路程。到那时,他就会回去找我。他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往北走。此外,他还可能认为有人早就盯上了他,一直跟到这里,趁他不备把我偷走了。” “哦,太好了!”沙斯塔说,“那我们就往北走。我一直都想去北方看看。” “那是当然,”马说,“因为你身体里流着北方人的血液。我确定你一定是个北方人。不过,我们说话的声音不能太大。我想他们很快就要睡觉了。” “我回去看看。”沙斯塔建议道。 “这是个好主意,”马说,“你小心点,别被他们发现。” 天色暗了许多,除了从海滩传来的海浪声,四下里一片寂静。沙斯塔丝毫没有留意到涛声,因为自从他记事以来,他每天都生活在海浪声中。他悄悄地靠近黑漆漆的小木屋。他把耳朵凑到大门前听了一阵,什么声音也没有。他又绕到小木屋唯一的一扇窗子下,仔细地听,一两秒钟后,他听到了渔夫那熟悉的鼾声。一想到自己以后再也听不到这烦人的呼噜声,他心中不禁一阵窃喜。他屏住呼吸,带着一丝遗憾,以及比遗憾多不知多少倍的欣喜,一口气溜过门前的草地,跑到拴驴的马厩旁,轻车熟路地摸到藏钥匙的地方,打开马厩门,找到马鞍和马辔。他弯下腰,亲了亲驴鼻子,“真抱歉,我们不能带你一起走。”他说道。 “你终于回来了,”当他赶回马身边的时候,马说道,“我都担心你是不是出事了。” “我把装备从马厩里拿过来了,”沙斯塔回答说,“现在,你能告诉我怎么把它们放上去吗?” 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沙斯塔手忙脚乱地小心翼翼地尽量不弄出声响地照马说的做“把肚带再收紧一点,”或“你会在下面找到一个搭扣,”或是“你得把马镫再收紧一些。”当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它说道: “好了,为了让一切看上去更像真的,咱们还得配上缰绳,但是你用不到它们。把缰绳套在鞍头,套得松一点,这样我就可以随意扭动脑袋了。记住,不要碰它们。” “缰绳是用来干什么的?”沙斯塔问。 “通常来说,缰绳是用来为我指引方向的,”马回答说,“不过,这次旅行的方向由我来定,你就不用管了。还有一件事,你别揪我的鬃毛。” “可是,”沙斯塔哀求道,“我既不能拉缰绳又不能抓你的鬃毛,我怎么坐得稳呢?” “用你的膝盖,”马说,“这也是骑马的诀窍。用你的双腿夹紧我的身体,越紧越好,上身坐直,像根拨火棍一样立在马背上,同时手肘向内收。还有,你打算怎么处理马刺?” “当然是装在我脚后跟上,”沙斯塔回答道,“我也就知道这一点。” “那你最好还是把它们拆下来,放到鞍袋里。到了塔什班城,说不定能把它们卖了。准备好了吗?你现在可以上来了。” “哦,你太高了!”沙斯塔的第一次上马很快就宣告失败,他气喘吁吁地说道。 “我是一匹马,仅此而已,”马答道,“你上马的动作会让别人以为我是个干草堆!好了,这次好多了。现在,坐直了,记住我刚刚告诉你的诀窍,用膝盖夹紧。我当年在骑兵队里一马当先,还拿过赛马比赛的冠军,可现在背上却驮着一个像装土豆的麻袋一样的你,真是想想就觉得好笑!好了,我们出发了。”马儿发出并无恶意的笑声。 就这样,马驮着沙斯塔,小心翼翼地踏上了夜间潜逃旅程。首先,他直奔位于渔夫小木屋南边的那条流向大海的小河,很小心地在河边的湿地上留下了一些奔向南方的蹄印。但刚一走到小河浅滩的中央,他就立刻转头,逆流而上,向着上游走去,一直走到比渔夫的木屋还要深入内陆大约一百码的地方。在那儿,他选了一块铺满鹅卵石,不会留下任何蹄印的堤岸,并从北岸上了岸,然后继续慢步向北走去,直到小木屋、屋前的大树、拴驴的马厩、小溪——沙斯塔熟悉的一切——都消失在夏日的夜幕之中。他们一路走上坡路,此刻已经走到了山脊顶——一直以来,这道山脊都是沙斯塔所知世界的最远边界,山脊以外则是完全未知的世界。举目远望,他只知道前方是一片开阔的土地,绿草青青,除此以外,他什么也看不到。那片土地一望无际,是那么的狂野、孤寂、自由自在。 “嘿,我说,”马说道,“这个地方多么适合纵马驰骋啊!” “哦,别这样,”沙斯塔说,“还不到时候呢。我还没学会——求求你了,马儿。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布里伊-希尼-布里尼-霍奇-海。”马回答说。 “我可记不住这么长的名字,”沙斯塔说,“我能叫你布里吗?” “哦,如果你只能记住这么多的话,我想可以吧,”马答道,“你叫什么名字?” “沙斯塔。”